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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正来教授消费者权益与法学讲座- -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花絮:

1.早就听说法律思想者研讨时的激烈与智慧迸发,我这是第一次参加观看讨论,可惜去得太准时了,连门都挤不进去。不过今天讨论有些偏题,并无闪光之处。

2.只好站在门外听了2个半小时,前半场连邓正来老师的脸都看不见,只闻其声。

 

  

 

3.人多得无立锥之地,感谢朱振同学提供了一张照片,其余为我所拍。

4.邓教授为我签名间隙,我问博客中国的专栏是自愿的吗,他说"不知道,都是他们一群人弄的。"收拾桌子时候,突然断电,东荣大厦漆黑一片,一队人马摸黑穿过厅堂,非常寂静。
    


  (开始没有听完整)精神影响支配,我们无法获得的东西,也是侵犯吗?一个人物理上的生命体有没有被侵犯?在消费者身上,假冒伪劣已经构成了生命中的一部分,以至于每次买东西都在发问:"这是不是假的?"

  《中国法学向何处去?》是我最近写的一篇论文(据说已经写了4部分),这里我要讲的是关于消费者权益个案的分析。1983年,3月15日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1984年广州消费者协会成立,同年消费者协会成立,1994年消费者保护法颁布。每年到了3.15国家各部委、最高机关不断进行消费者保护活动,另一方面,制假并没有被压下去的态势,反而具有"逆向趋势",我想追问为什么法律法规越健全、越完善,制假反而越猖狂?这是极具中国特色的法学树,是法学不够关心中国的现实。

  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,中国的当下意与世界结构下的问题相交汇,在西方影响下,各种预期的期望经过现代媒体的渲染更加强烈,在既有政治经济条件下,无法尽快满足的一种表现。1)群众改革现行贫乏,没有迅速致富,只好用低成本来制造。2)迎合现代化趋势,高中档产品以"假冒伪"为主,主要在城市;低层次、更为"中国"的劣质产品在农村更广泛流通,对中国的影响更大。中国的消费者保护协议、运动、组织都有都市化倾向,基本上和农民无关。(好像是长春市委副书记原话)城乡二元化结构对农民的盘剥更重,有一亿的农民在城市打工,纳税来修路、读书等,可是他们却享受不了,而且在农村他们还要另交一笔同样的钱。劣质食品药品流向农村地区,这些东西不会马上出现毒害,比如劣质奶粉,直到婴儿头都大了才被捅露出来。周国平的老丈人在农村,得病之后一种药吃了好几年也不见好,前几天周国平接他去北京看病,吃了同样的药品,不到一周就把几年的顽疾治好了,老人不无感慨地说:"还是北京的药灵!"别忘了是同一牌子的药,可见假冒伪劣的范围多广。3)涉及到地方保护主义,地方监管不力问题与勾结地方官员密切相关,一些地方形成了大规模专业化制假,地方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。

  这种活的、日常的、必须直面的现实,中国法学有关注吗?我的学生帮我检索了自1994年以来至2003年的法学论文,在最权威的cssci收录的法学期刊中,共发表有关消费者的论文3245篇,而直接讨论消费者权益的只有25篇,多么大的反差!还有6篇与保护消费者基本无关,19篇论文中的城市化倾向非常明显,完全同质化了城市与农村的消费者,尤其是民商法对待具体化问题,具有狭隘的法学部门倾向,没有一篇法学论文对现实问题切实关注,只关注消费者概念、电子商务以及法律的完善,奢谈为什么假冒伪劣屡禁不止,为什么法轮功吸引那么多人去练?因为看不起病。因此,我对他们抱有极大的同情。

  中国法学为什么不研究中国现实问题?你们到底在干什么?在利用文字游戏牟利吗?为什么不去农村看看?你们还高兴得起来?那十亿人口就不是中国人吗?凸现的只有悲哀。

- 作者: mimiqiao 2005年03月12日, 星期六 21:39 加入博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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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评论人:懂不懂「事」?

Fri May 27 16:05:44 CST 2005  作者Blog

懂不懂「事」?

今天在姑姑家听到了一个有点好笑的笑话,在这儿与大家分享

一天,姑姑对她班上的小朋友说(她是幼稚园老师):
「你们一定要懂事喔!」
忽然有一个小朋友大声的说:「老师,我还懂五呢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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